正文 七零军婚撩人,不孕原配又怀上了 — 第29节

正文 七零军婚撩人,不孕原配又怀上了 — 第29节

咕咕——

“去吃饭吧,你的肚子又叫了。”温然催促,“我也饿得前心贴后背。”

体力和脑力都要跟上才行,不然还真干不了护士这个活儿。

阮玲拿着饭盒挽着她的胳膊一起出了门。

食堂里,金宝莉可以说是第一个打饭的。

被药房一个护士看到调侃:“工作不积极,吃饭你倒挺积极。”

“那是当然。吃饭再不积极,岂不是对不起自己的肚子。”金宝莉翻了个白眼。

翻白眼几乎成了她的招牌动作,认识她的人都已经不当回事了。

她端着两盒饭放到了温然和阮玲经常坐的桌子上。

等她们一过来,马上把饭盒推到了温然面前。

温然打开饭盒,里面居然放了一个鸡腿。

连炒菜都是放了肉的。

她忙把鸡腿夹给金宝莉,“我吃这些就够了。”

金宝莉又把鸡腿放进她碗里,“给你买的,你吃。”

温然蹙眉,“金宝莉,就此一顿,我答应护士长教你就会教,以后你不用再给我打饭。”

“不行,我说过你以后的午饭归我管就归我管。”金宝莉的语气颇有一种我有钱我任的感觉,最主要的还是要面子。

既然要让温然教,就不想白让她帮忙。

阮玲咬了一口肉包子笑了,“你这人怎么这么轴,钱多花不出去啊!”

金宝莉白了她一眼,“就当我钱多花不出去。”

她父母都是有身份的人,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。但由于父母经常不在身边,养成了傲慢的性子。

阮玲懒得搭理她,“有毛病!”

金宝莉又翻了个白眼,“你才有毛病,花我的钱你操什么心!”

“停,吃饭!”温然制止了她们俩的斗嘴。

再怎么说,她们争论的话题人物是她。

她吃金宝莉买的饭,吃得并不舒服。

并不是饭太好吃,而是这一顿饭太贵了。

吃人嘴短,拿人手软。

下午就是再忙,还是教给了金宝莉入门的窍门。

有了一对一指导,金宝莉也渐渐上了心。

第二天照例给温然打了饭。

只不过鸡腿换成了肉包子。

她不知道温然喜欢吃什么,但总觉得有肉就是好。

阮玲进入下一轮学习后,开始给正式的护士打下手,每天忙得脚手不沾地。

有时候吃饭都没时间。

温然这几天跟金宝莉相处的时间比跟阮玲接触的时间还多,只是两人的交流都与医学有关,并没有所涉及私事。

金宝莉就像个小跟班,觉得只要跟着温然就能学到东西,有时连她给病人输液都会跟着。

短短几天,比月考前一个月学到的东西还多,受益匪浅。

这不是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活儿,温然也没有藏着掖着。

沉迷于工作和学习,每天都过得很充实。

只是两点一线往返于家和医院之间,没有再偶遇沈南征。

沈南征突然闯进她的世界,热烈而灿烂,又突然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任何痕迹。

也就是刘老师一如往常,时不时去家里找母亲聊天。

偶尔拿些吃得过去与她们一起分享,有意无意聊起沈南征,

沈南征的身份特殊,并不像普通人一样可以随时出来。

她不听刘老师讲也明白,就是觉得心里空落落。

看到军绿色的衣服都会下意识地想到他。

她知道,她还是放不下他的。

可这份感情终究也只能埋到心底发酵,见还不如不见,徒增烦恼而已。

却不知道,沈南征自吃了那顿红烧肉又吐又拉折腾一宿,第二天刚好一点又去执行任务。

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。

为了不让她担心,正努力把自己养回去。

他现在是团长不用每天训练,但是操心的事也更多了。

这天忙完刚打算出去,又因为急事耽搁。

再忙完,已经是深夜

躺到炕上,又想到了温然。

如今年轻的宋温然比前世多了一份通透豁达,是他希望看到的。

第一步认识媳妇算是完成了,接下来就是要努力俘获媳妇的芳心,让她早点同意嫁给他。

他琢磨来琢磨去,还是要与媳妇多接触。

正好小志明天要出院,第二天早早处理完当天的事务出了门。

小志跟温然混熟了,输液不哭不闹也不躲闪,等她收尾后问:“姐姐,我今天就要出院了,以后还能来医院看你吗?”

“可以来看姐姐呀,不过姐姐希望你健健康康地来,再也别生病了。”温然说完变魔术似地拿出来一块水果糖。

水果糖比较便宜,她多买几块也能承担得起。

大白兔奶糖就不想了。

小志不挑剔,只要是她给的都很欢喜。

又说:“那你有时间可以去我家吗,我妈妈做饭可好吃了,让她给你擀面条。”

温然眉眼弯弯,“你的地址我已经记住了,哪天不上班我就去看你好不好?”

“好。”小志又伸出手指头,“姐姐,我们拉钩。”

温然对小孩子没有抵抗力,果断伸出小手指。

谁知她的小手指还没碰到小志,小志先看到了姗姗来迟的沈南征,兴奋地撤回手冲他招手:“沈叔叔——”

第38章 温然,今晚我请你看电影。

温然脸上的笑容都没来及收回去,回头一看还真是沈南征,

沈南征大跨步走过来,拉着小志的小手看向她,“好巧,你在这家医院上班?”

“是啊,真巧。”温然心里有点雀跃,“你们认识?”

沈南征解释:“这是已故战友的爱人和孩子。”

“哦!”温然早就知道小志母子跟沈南征是什么关系,在得知小志的大名叫孙启志时就知道了。

记忆里,她嫁给沈南征时,小志已经是个十几岁的少年。

因为父亲早早牺牲的缘故,懂事也早。

本来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,却被不良少年蛊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。

现在的他才六七岁大,又机灵又可爱。

她也愿意引导他,让他这辈子能走正路。

至于他的母亲吴秀敏,书里有提到过,但由于是连炮灰都算不上的路人甲,着墨不多。

吴秀敏站起来,“南征,你那么忙不用过来也可以。”

“顺路。”沈南征言简意赅。

温然听到吴秀敏喊得那么亲切,心里有点不舒服。可听沈南征的话那么矜贵,又觉得自己想多了,插嘴道:“你们聊,我先去忙。”

小志伸出小手指,“姐姐,我们还没拉钩呢?”

姐姐?

沈南征太阳穴突突直跳,这是第二个拉开他和媳妇辈分的孩子了。

十几岁的孩子喊“姐姐”也就罢了,这六七岁的小屁孩再叫“姐姐”不合适。

要知道这小子从小到大都是喊他“叔叔”。

他轻轻弹了小志一个脑瓜崩,纠正道:“叫什么‘姐姐’,叫‘阿姨’。”

小志:“???????”

小志被他弹出了满脑门问号,撅着小嘴说:“为什么要叫‘阿姨’,叫‘姐姐’才对。”

“叫‘阿姨’。”沈南征执着地纠正他。

温然蹙眉,“你别为难孩子,小志爱叫什么就叫什么,我不介意。”

“我介意。”沈南征是真介意,不想因为九岁的年龄差差出一个辈分。

温然:“……”

温然想土遁,这家伙因为一个称呼较什么真儿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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