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《失戀不是病》 — 《失戀不是病》01

正文 《失戀不是病》 — 《失戀不是病》01

我叫柯乐,跟我比熟的朋友都叫我可乐,英文系大三生,重考过一年。

会读英文系说起来是有历史渊源的,每每当我走进系馆,翻开英文系的专业课本时,我总是会想起在我高一时,一个社团的高三学长。

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学长叫什麽名字了,或者说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学长叫什麽,我们总是称呼他为「丑哥」。

记得第一堂社团时间,丑哥站在讲台上,很有精神的介绍着自已:「学弟妹大家好,我是你们三年级的学长,大家都叫我阿麦(丑)。」

从此之後,我们就都叫他丑哥。

顺便一提,丑哥他真的很丑。

丑哥的功课很好,非常的好。在我们这所精英也算不少的第二志愿高中里,丑哥总是班上的第一名,也常常因为一些有的没的比赛上台接受领奖。

照理说,这样的一个传奇性男子应该是学校的灵魂人物,是个男孩子看到会敬礼,女孩子看到会尖叫的风云人物,不过他却从来没得到过如此的特殊待遇。

因为他是丑哥。

丑哥虽然很丑,不过他却是一个很认真执着的人,无时无刻都看他在读书,上课、下课、午休、补习时、回家後,甚至听说他连大便的时候都会拿书进去读,不像我都是拿漫画进去。

不过也因为他很丑,所以他才能那麽的专心於课业中,不受世俗杂务跟爱情的影响。

总而言之,丑哥是一个很丑,但是功课很好的学长。

同时他就是就读外文系。

丑哥就是我就读外文系的启蒙老师,毕业後的他轻轻松松就考上台大的外文系,接着就发生了影响我一生的那个关键事件。

忘了那天是几月几号,只知道那个时候的我是一个高二生,那天很热,热到我的衣服跟裤子都因为汗水而跟身体粘的紧紧的。

那一天,丑哥回来学校看我们这些社团的学弟妹。

同时他带了一个人一起出现,那个人据说是他的女朋友,很漂亮的一个女生,要形容那个女生的美,大概只有在神话故事里才能看到类似的句子吧,简单的说,她就像是仙女一般的美。

至於丑哥是怎麽追到那个仙女的呢?是个谜,就像喜马拉雅山到底有没有大雪怪、龙到底存不存在,外星人到底会不会绑架地球人去性侵害一样。

都是个谜。

不过当时丑哥一手揽着仙女,一手搔着头,然後痴傻的笑着对我们说:「呵呵,可能是因为外文系的男生比较少,女生比较多吧,呵呵。」

因为那句话,所以我决定读外文系。

虽然我不帅,不过至少还比丑哥帅。

至於我为什麽会重考一年呢?因为当时已经被冲昏头的我,一心只想进外文系,所以拿起志愿选填单,我一股脑的从台大开始,把所有学校的外文相关科系都给填了上去。

很幸运的,我并没有落榜。

记得放榜的那一天,我知道我录取了,心中之雀跃简直是无法形容,我感觉自已浑身都轻飘飘的,好像要飞上天了。

我迫不及待的想跟我的家人分享这份喜悦。

「爸!我录取了!」

「真的吗?不愧是我的儿子啊!遗传了我优秀的血统。」老爸沾沾自喜的说着:「录取哪间学校的什麽系啊?」

「政大阿拉伯语系!」

顿时间,我感觉到气氛起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,老妈原本欣慰微笑的脸顿时失去了笑容,而老爸则是僵硬於原来大笑的表情中,嘴巴还张的开开的。

「那是什麽系?」好一段时间後,老爸才开口。

「应该是研究阿拉伯那附近的语言吧,像伊拉克、科威特、阿拉伯联合大公国那些国家的语言。」

「喔~~」老爸发出了恍然大悟般的回应,接着拿起他的报纸遮住脸,说:「明天跟你妈拿钱去报名重考。」

听此言,我大吃一惊,连忙的问:「为什麽!?」

「去重考。」

「读阿语系很有前途啊!我未来说不定可以成为外交官之类的!」

「去重考。」

「不然我也可以去阿拉伯发展,说不定会让我挖到石油啊!我就是台湾油王了,你们就是油王的老北跟老牧了欸!」

「去重考!」老爸一个怒吼,还顺势将报纸从中扯成两半。

於是,我重考了一年,第二年考上了某私立大学的英文系,也算小小圆了当年的一个梦想。

外文系就诚如丑哥说的,女生的真的非常的多,而且高如国际模特儿,矮如哈比人,瘦如赵飞燕,胖如杨贵妃,各式各样,各种风格的女生都有。刚从高中毕业还清纯无比的我,在新生报到的时候最忙碌的莫过於我的眼睛。

只是当我们将焦点专注於众多女同学与学姊之间时,却发现每个女同学跟学姊眼睛的焦点都不时集中於一点。

要让女生的意见一致,或是目光共同点於同一个地方时,我个人认为大致上有几种情形。一是百货公司周年庆,而某个名牌专柜大折扣时;其次就是当有如同金城武之类的帅哥,或是像大只佬一样壮的猛男出现在人群中时。

目前位於新生报到的会场,我预估不会出现老板不在家的跳楼大拍卖,所以应该是有帅哥或猛男出现了。

我顺着女生的目光,拉出一条笔直的虚延长线,顺着前方慢慢的延长,延长再延长,最後停留於日文系的新生群中,一个新生的身上。

那是个男孩,是一个不管大人小孩,男孩女孩看了都会赞不绝口的男孩。他很帅,而且不是那种包装出来的帅气,是一种彷佛从他的身体里散发出来,一种摄人的帅。

他是个看起来很文静的男孩子,一个人坐在日文系新生的队伍里,从他前後左右的人数判断,他的位置大概是在队伍的正中央。坐在正中央的他完全不理会四周人吵杂的说话声,一个人静静的坐着,手上拿着一本三岛由纪夫的『金阁寺』,眼睛略带忧郁的看着手上的书,不时还会偏着头为皱眉头像是在思考一般。

如此的一个人在人群的中央,不但不会被人群淹没而消失踪影,反而像是有好几盏投射灯同时打在他身上一般,让大家的目光很自然的集中在他的身上,使身边的人完全失色。

「这个人一定是我最可敬也最强劲的对手!」我心想着,於是从包包里拿出了我特地带来打发时间的『神剑闯江湖』,接着用我认为最阳光的笑容,一边露齿笑一边看手上的漫画。

我後来知道那个忧郁同学的名字叫蓝宇泰,高雄人。只是让我想不到的是,我跟他後来会成为朋友。

读外文系的男生,真的容易交到女朋友吗?

其实这个问题,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不知道正确的答案,不过我的确是交到女朋友了。

她叫李欣怡,是我们班的女同学,应该算一见锺情吧,刚进大学的欣怡其实不是美女,戴了一副很厚的眼镜,还带着闪亮亮的牙套。只是当我第一次看到她时,我便在心里告诉自已,就是她了。

我并没有马上行动,在观望了一年後,我才提起勇气,跟欣怡表白。或许是因为我阳光般的露齿笑起了作用吧,当我提出交往的要求时,她也露出她的牙齿,还有牙套,腼腆的笑了笑,轻轻的点头。

当时的欣怡,依旧是个戴着厚眼镜,还有闪亮亮牙套的女孩。

一年後的今天,是我们的纪念日,欣怡已经摆脱她的眼镜跟牙套,成了一个大家公认的美女。这一年来我自觉我跟欣怡之间就像很正常的情侣一样,时而甜蜜的腻在一起,时而闹闹小别扭冷战一下。

好不容易到了今天,我们一周年的纪念日,我打了几个月工买了一条样式很漂亮,很适合她的项链准备送给她。

我将装着项链的漂亮手提袋小心的放在车厢里,小心的慢慢骑着机车,小心的将车停在我们套房公寓的楼下,小心的走上楼,小心的将钥匙插入我们那爱的小窝的爱的大门。

我今天特地跟家教的学生请了假,想给她一个惊喜,所以这一切的动作都要非常的小心,以免提早破功,那就不浪漫了。

我心想想她现在应该正坐在床上,边吃零食边看电视吧,接着我慢慢打开门。

震惊。应该是形容当时的我最好的一个形容词吧,在那不大不小的套房里,我只看到一对男女正热情的拥吻。

从我的位置看过去,我能肯定那是个法式舌吻。

我定睛看了看眼前的男女,发现女方就是欣怡,至於男方,竟然是我们法文课的机车助教。

就是那个每次上课看到我们,就会带着色色的微笑对欣怡说Bonjour,下课又会带着色色的微笑对欣怡说Aurevoir的那个学长。

最机车的是,他给我的报告分数都很低,我的报告跟欣怡的报告明明就几乎一模一样,但是分数却有着天差地的差别。

机车!

看到自已的女朋友跟一个既讨厌又机车的男人抱在一起法式舌吻,相信只要是男人都了解我现在的心情吧。

照理说,我应该冲过去先呼他个几拳,再把他全身脱光丢到门外的。

不过我却没有,我只是静静地站着,手上提着要送给欣怡的纪念礼物,静静地站着。

-待续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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