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天回家,走在半路上突然冲出一只狗。
是只白色的吉娃娃,虽然我不是特别偏爱狗,不过也不至於很讨厌,牠对我摇了摇尾巴,样子可爱极了,真想把牠带回家,但是我住的是公寓,不能养宠物。
「小狗啊,可惜我不能养你」我摸着牠的头,边说话。
「真可爱」我余光瞄到一个男生,这人好眼熟,好像叫什麽杰的。
「你是?」我转头看向他
「你忘记我啦,我是方岳杰啊,莫语倩小姐」
我睁大了眼,他居然还记得我。
「啊...哦,当然记得啊」我知道我现在的笑容一定很僵。
「对了,学测快到了,你要念哪所?」
「我麻,我还在想呢」
「是喔,那我先走罗,再见」
『希望我们能在相见。』
这句话,是我最後听见他说。
●
那一年,我是个准国中生,独自一个人在云林念书,希望一切回到起点,我只想安安静静地过生活,而不是曾经的一切。
「你好,我叫做陈玲云,你呢?」
「我..我叫莫语倩」
「那倩倩,我们以後就是好朋友啦,不离不弃喔!」
「好朋友...好!我们要当永远的好朋友喔!」那一年,我们成了好朋友。
直到有一天
「倩倩,我问你...」玲云一脸沉重,似乎有麽事。
「什麽事?」
「倩倩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对不对!」
「对啊,玲玲跟我是最好的朋友,我绝对不会背叛你的!」
「是嘛,可是,我不这样觉得...」
「玲玲,怎麽了?」
「你不配这样叫我!你口口声声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,你说你绝对不会背叛我,但是你却食言了,你不需要解释什麽,你跟老师打小报告,害我被同学排挤,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,我跟你说喔莫语倩,今天开始,我没有你这个朋友!!」
「我没有!玲玲!我真的没有!玲玲」
「莫语倩...我讨厌你!!」我喉咙像被什麽东西哽住,发不出声音来,而这一刻,我跟玲玲的友情,画下句点。
欲哭无泪,只知道接下来的日子,玲玲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,落寞,还是落寞。
曾几何时,我没有她我不行。
也许,该释怀。
「莫语倩,陈玲云最近怎麽了,你们不是很要好吗」梁韵琴讽刺地问。
她是班上不折不扣的千金大小姐,因为家里有钱,所以常常一群人围在她身边,单单只为了势力。
「梁韵琴,我跟她怎麽了,应该不甘你的事吧」我冷冷地看她,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最讨厌了。
「呵,也是啦,像你这种人,被讨厌也是正常的」
「欸,你自己又有多好,只因为家里有钱,长得漂亮,就可以欺人太甚,像你这种人,又有多好,茶来伸手饭来张口,你就不要有一天身败名裂,没人靠近你」我不在乎她对我酸言酸语,直接反驳回去,而她好像害怕了似,看了看身旁的人,一脸错愕的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