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擁抱寂寞 — 第四章、思念很美好,久了卻成了治不了的病

正文 擁抱寂寞 — 第四章、思念很美好,久了卻成了治不了的病

没有吃早餐。我躺下,想睡觉。

也许梦醒後,再椎心刺骨的痛,也会成为过去式;虽然说,我从未如愿以偿。

疼痛,太真实。

我关掉广播,闭上眼。

像坠入黑暗那般,渐渐失去知觉,昏睡似的。

我以为,早在何谚走的那天,我就没了知觉。

如同死亡了一般,没了知觉。

没了知觉。

知觉。

所有类似知觉的,都破碎似的细细小小。细细小小似玻璃的碎片。

细细小小,却都割得心,流淌鲜血,也如碎片。

一滴一滴一滴一滴一滴一滴一滴...

好疼好痛好孤独好寂寞好想哭好想哭好想哭...

每当那些太过美好而显得现实太残忍的回忆刺上心头,我都含着泪,闭上眼,逼自己睡一觉。

然後在心中默默祈祷,但愿自己永远永远别在醒来。

***

「你都已经有我了,可不可以别再持续你那习惯?拉一个女孩跳舞喝酒然後去逛街!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!」我生气的对工作回来准备倒头就睡的何谚说。

「那是我的个性。」累到挂的何谚懒洋洋的倒在床上:「我又不会因此变心。」

「可是看你和其他女人约会就是不爽。」我硬是拉起想补眠的何谚:「尤其你昨天还和一个熟女牵手!」

「没有!我才没有!那是那女人硬牵我,我也有跟她说我和她不熟别乱碰,但她就那样!」喝酒又整夜工作的何谚,平时的好脾气都没了,声音也大了起来。

「少来!」眼看要吵起来了,火大的我立刻豁出去,直接大声起来:「你才没有放开她!甚至还笑!」

「女人就是小心眼,多疑爱胡扯爱乱猜!」何谚甩开我的手,火大的喊叫:「我要睡了!不要吵!」

「你都这样!不说清楚!」我还没吼完,何谚便钻进棉被,蒙住耳,直接采「听而不闻」。

有火无处发,我大力跺脚,接着,闷闷的哭。

哭到何谚都醒了问我午餐吃什麽,我都停不下来。

连接的几天,何谚都很早就回家,不再去和一些不认识的女孩约会。

回到家的何谚,沉默占大多。

作家吴若权曾在《爱过,总比没爱好!》这本书里提到一句话:「当一个多话的男人回到家里忽然变得少话,再怎麽不愿猜忌或怀疑的女人,也知道该是自己离开的时候了。」

是吗......

「你为什麽最近那麽沉默?」我翻个身,靠近何谚,在他耳边开口问着。

「很累。」他没有回头。

「你是对这段感情疲乏了吗?」

他摇头。

「那你是工作太累?」

点头。

「可是...你最近都比较早回来休息了不是吗?」难道他宁可在外面和女孩们约会,也不肯回来看看我?

沉默。

为何不开口?为何你不回头看我?你多久没拥抱我?多久没有吻我,并说爱我?

为什麽要让我明明身边有你,却依旧寂寞......?

寂。

寞。

很久之後,何谚传来细细的低语。

「对不起......」对不起?

我愣住。然後,哭了好久。

这一天,我写完了一个小说章节,突然觉得非常的疲倦,於是才傍晚便睡了。

蒙胧间,我听见何谚的声音。

模糊不清。

然後,就有关门声。

何谚出门了。

睡了不知多久,我半梦半醒时,听到了类似闹铃的声响...我何时设了闹铃?

「婕──是我,何谚。」

何谚的声音!

「婕,对不起,这几天,我好累。我感到人生好累,做什麽都好累。工作好累,唱歌时好累,再也high不起来,酒也是喝不了多少就狂吐,也许是日夜颠倒太久了。

其实和那些女生约会,心里想的都是你。我想,我和你第一次见面,第一次说话,我想念那时的你。

在一起之後,一起出去的次数少之又少。我还是去夜店驻唱,你持续在家写小说。

忘了有多久,没说我爱你。

可是婕,我心中只有你,我,只爱你。

别再认为我会变心了,小傻瓜,婕。」

这是何谚刚刚录起来的吧?设成了我的闹铃。

早上七点多,何谚快回来了吧?

我打起精神,起身换了一件洋装,准备何谚回家时,邀他出去逛个街,吃个早餐,去那家冰红茶店。

如同初识的那一天。

结果等了好久,直到我再一次入睡又转醒,仍不见何谚。

接着好几个星期的晚上,我都在夜店住,喝一大堆酒,等着何谚出现。

因为除了夜店,我不知道他还会去哪?

夜店的老板只淡淡说一句,何谚没来夜店工作了。

我成天在家以泪洗面。我相信他走了,他丢下了我,我真正失去了他--说爱我是假的。

他是去找个更好的工作,及更好的人了吧?

时常我痛得狂哭,在睡不着的深夜,狂喊着──

何谚、何谚、何谚、何谚──

「何谚!」醒了。

无论梦过几回,依然是那麽真实的,痛楚,及欲泣。并不会随着时针和秒针追逐间,就过去了。

不曾因而减缓,心痛。

那种,从似乎可以终於的释然、重头燃烧爱火的好心情,跌至,对方抛下你,永远不再归来,深沉的寂寞。

想起了那天生病,想找何谚的心情,我决定回拨那通无声电话──你是谁?为什麽打来?又每次都沉默?还肯听我说?

「铃铃铃铃铃──铃铃...喂?」

「!」铃一下就接!

「喂,找哪位?」对方的声音懒懒的满不在乎,我却红了眼,因为我明白,这声音之所以会懒懒的,并非出字没睡饱或不耐烦,而是──这个人的个性,就是如此满不在乎。

而且,我认识这声音。

「喔,也有人打沉默电话给我?」见我不回答,他自言自语起来:「呵呵,难道这成为一种流行了?好吧好吧......」

不会错的。没有变,屌儿啷当的态度依旧......

「喂喂,这位......先生或小姐,喔应该是小姐啦!你......是不是在哭啊?」......还是满口废话。

「程、程勳?」好久,我才将名字说出口。

--活在我青春里的男人,程勳。

「你、你是那个,接我电话的女人?」他有些吃惊:「你怎知道我叫程勳?」

自己承认啊,傻子。

「笨、笨蛋...」我哭更凶:「我是苑婕啊。」

「苑婕?」程勳难以置信:「打给你那麽多次,没认出过。」

「我又不会变声。」还是...太久没见面?

「上一次我们分开,你还在家里住。」程勳用轻快的声音说:「可是我考上了大学想打给你,你父母说你搬出去了又没再回过家或联络,也不知你电话多少,而手机你这省钱一姐也没有。」

听他滔滔不绝,我笑了,原来我一直那麽怀念他的罗嗦。

「我都会认你的声音耶。」我抗议。

虽然透过电话,我仍可以想见此刻,他的表情转为严肃:「因为你的声音不像你了。」...我的声音?

--「伤心後,人都会变,变得不像自己,或是要一段时间,才可以找回以前的自己。」江晨喝着酥皮浓汤:「以前的苑婕是怎样的人?你有回忆过吗?」以前的苑婕?我沉默。

「我不认得那声音,很悲伤。」程勳认真的一字一句:「你...在我认识你时,你的声音,轻盈、愉悦,很好听...当我离开你之後,再也联络不上你之後,我开始感到惶恐不安...那在心中滋生愈来愈满的,是寂寞。所以我一直按不同的号码,组合成七码,打去许多陌生人家里,每次我只要听那些人骂『神经病!』就知道不是你,就立刻挂断,把手中的纸上列的那些号码,划掉不可能得继续打......好几种不同的声音听遍,都不是你。你的声音很特别,和其他人相差甚远。」

「那,你为何没认出我,却又一直打来?」

「我每次打去别人家,都在沉默几秒後被骂遭挂电话,只有你令我印象深刻,你只是一直说话、流泪。我觉得你和我一样寂寞,我想着能倾听你,也是件好事吧。」

我知道,我们都是在思念的永恒进行式状态,久了,就成了种病,做出一些怪事,只有过来人懂。

我看过一部偶像剧,觉得自己要死了的男人对女人说。

「当你在黑夜时寂寞,抬头看看天上的星,每ㄧ颗都说着我爱你。

当你站在烈阳下,不要躲开,那是我在天上给你一个热情的拥抱。当你淋着雨,别急着撑伞,那是我太想你而落的泪。

当你身边拂过来自远方不知名的风,它在说,我一个人,真的好寂寞。」

曾经我怕死後没有人为我如此寂寞,现在我想,那人可以是程勳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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