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本非常脆弱,龟裂风化的纸质彷佛随时能化为灰烬,边线甚至是用棉线胡乱缝订的,实在旧得挺新潮。
这让我有些兴奋:好极了,终於找到能消磨时间的东西了!
由於没有明确目录,我直接掀开封面查看内文。内页依旧充斥着同於封面的书写体,穿插一些中世纪风格的画像。大多是记录与宗教仪式及魔鬼相关的事蹟。而当中最常出现的,是匹脚踏烈焰的黑色骏马。
我承认,纵使作者的字迹十分娟秀,那些牵连作堆的线条对一名中学五年级学生而言,依然颇具挑战性。更别说其间夹杂不少艰涩的专有名词......幸好,我现在有的是时间。
耗费两个半钟头的空泛想像与网络资料,我总算读懂三分之一。
这时,绑在楼梯的铃铛被摇响了,我捧着还未完全解读的笔记走下楼。不出所料,珍妮佛已经外出工作。
玛莉莲把午餐端上铺着花布的餐桌後,便与我错身而过——她的个性就同珍妮佛一般阴冷,且不苟言笑。看着她的背影,我终究没把挽留她用餐的话说出口:八人用的餐桌,对我而言还是太辽阔了。
我只好边嚼着烤土豆,重新将注意力放在笔记上。
第一章的内容,主要介绍十六世纪的社会景况,并提到所谓「魔术师」的存在。我想这里所说的魔术师,应该是类似於那些可以操纵魔法的家伙。书里记述在猎巫行动最盛的十六世纪,魔术师们受到大规模迫害,仅有极少数人侥存下来。
而不幸的家伙里,似乎就包括这本书的作者,伊莉莎白,也死於那场灾厄之中。但她选择在被缉捕前,将这些资料集结起来,供她的毕生心血得以传承下去。
迅速吃完午餐後,我继续研究下一章。
这次介绍的是一个名作欧罗巴斯的恶魔,即图画里那匹黑色骏马。我耳闻过这名字,也许曾在某款游戏里见过。
书上说,这家伙是所罗门王封印的七十二柱魔神之一。他手中掌有二十支杰出的恶魔军团,是魔界地位崇高的贵族,拥有通晓过去与未来的能力,足以堪破世间的一切谎言、解决召唤者的诸多疑难。
由於这章节专有名词太多了,还掺杂一些旧世纪用语,待我查完典故後,时间已经拂近傍晚。往下再翻几页,我发觉下章节才打算讲述召唤的必要元素......可遗憾的是,在这之前,我又得应付我的三餐了。
意外的,当我站在楼梯口时,便见到珍妮佛坐在餐桌边看资料——我想,他们管那东西叫「财务报表」。但这时才晚间六点......真是怪了,印象中她从没这麽早回来过。
我低着头走过去。「傍晚好,詹森女士。」我小声问候道。在她面前,我总是表现得莫名局促。
珍妮佛也收起报表看向我,「哦,泰勒。」她说,这才忽然回神似的,将老花眼镜挂回脖子上。「傍晚好,自个儿找位置坐吧。」她的声音总是如此轻柔,只吝啬地让周遭人恰好听见。
现在,终於如我所愿,让这张宽阔的餐桌上多一个人了。
但这却是极为沉闷的一餐。因为我不说话,珍妮佛便也保持缄默。不过,珍妮佛也确实不像能嘴里嚼着东西说话的家伙。她总表现优雅的,像是吃道乡村派,都该为她摆上五副刀叉。
所以,我们就这麽一路专注进食着,直至正式用完餐点,才有接续的交谈。
「稍早的事,你可理出头绪了?」她拿出手帕轻轻擦拭唇周,真像极了电影里作风讲究的上流人士。可是听见这句,我心脏几乎漏跳一拍......好极了,我总算想到为何感到局促了,因为我确实忘了某件要事!
但唯恐再回避下去,珍妮佛只会更加失望,我决定先坦诚相待:「我打架了,而我不该这麽做。」我谨慎答道,按着昨天的悔过书开头给予回应。
我认为虚心认错,应当是现在最妥当的办法了。
可显然,这不是个让人满意的答案。至少珍妮佛不这麽认为。她只是静静地盯了我几秒,久到我的呼吸几欲冻结。最後,她才妥协似地点点头,亲吻过我的额头,道句晚安离开这张餐桌。
坐在原位,我看着瓷盘上绘画精致的鸢尾花,感觉珍妮佛与我的关系,似乎又变得更遥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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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...
召唤仪式很简单,我只需要一桶终年不见光的泥土,十二根蜡烛,一套成年男性衣物,一枚金戒指,以及足量的新鲜牧草即可。
但这里不是南方,我不晓得都市人是否有养马的癖好及空间,於是只拿冰箱里的橙汁作为替代。至於金戒指......我从抽屉里翻出一个盒子。那是老妈两年前留给我的旧款式,据说打从曾曾祖母那一代,便一脉相承至今。
过去,老妈总是期待婚礼那天,看我将这枚戒指套在另一个女孩手指上,让它带领我们见证新一段的动人誓言。现在不仅心愿没达成,还得被不孝儿子「借」给恶魔先生短暂一用,不晓得她会否气得蹦出坟墓揍我。
捏着泥土,我开始绕着房间,按照书本的召唤法阵构制图样。阵式图形非常复杂,乍看像是曼荼罗像,挺漂亮却不容易画。光是外圈的圆就让我琢磨许久,无奈最後还是绘制得惨不忍睹。
但我决定暂时忽略这些小细节。将摆设在圆形四周的蜡烛逐一点燃後,我把T恤、牛仔裤、金戒指以及橙汁摆放在法阵正中央,然後吞了口唾沫——好极了,好戏即将上演!
我翻开第十六页,按着上头不成文的罗马拼音开始念咒语。由於咒语实在挺长,起初拼得不大顺利,最後也没能改变颓势,耗费将近三分钟才磕磕巴巴念完。
途中,我不确定有没有音节念错,就像我对这场仪式的真实性始终抱持怀疑那样——反正,一切只是个消遣时间的游戏,青少年行为总是不必那麽合乎道理,是吧?
果然,我一念完咒语,没有立地而生的狂风,没有摇晃闪烁的灯泡,更没有凝重阴冷的诡异气氛。一切再寻常不过。
而在东张西望、等待变化的这段时间,我也终於有些清醒了,继而惊觉自己做了多麽无聊的蠢事——可悲的泰勒休斯呀,你绝对是疯了!竟然相信一本中世纪文物的奇怪巫术,甚至试图执行它?
我讪讪地将书本扔到床头,转身去仓储间拿打扫用具。现在房间简直一团混乱,我得趁着玛丽莲发现并告知珍妮佛前,尽快毁屍灭迹。
然而,就当我回到房前并打开房门时,却看到一个未着片缕的陌生男人正坐在我的床上......我看着他。他看着我。三秒後,我将门板迅速阖上。
时间约略过了十分钟,或者十秒。我盯着门板,反覆做好「房间有个来自魔界的猛男」等心理建设後,再次打开房门。
黑发男人正翘着二郎腿,悠哉地翻阅那本古文物。
「你就是用这东西召唤我来的?」他说,这才将视线移向我。「还有,不晓得是否有人跟你说过:『见到欧罗巴斯却不打招呼』,是极度冒犯的行为?」他语气轻缓地说,声音很好听,带着一种类似俄语的饶舌腔调。
但回归正题。
我没阅读过《关於魔界贵族的绅士礼仪》,走在路上也不会有传教士提醒我:见到欧罗巴斯该作何表现。所以我只知道,在游戏里遇见叫这名字的家伙,我只要「打死他」,而不是向他「打招呼」。
况且,先不论这些。「见到人不打招呼」,难道会比「赤身裸-体坐在陌生人的床」更加无礼麽?倘若如此,那人魔两界的价值观也太过悬殊了吧!
但也许,我的反射弧轨道实在太缓慢且偏差,在这极其紧要的第一时间,我只来得及说上一句:「呃,你不该是一匹马麽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