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
隔天一早,当我看到报纸头条的时候,差一点没有把牛排给喷到地上。
那上面大大的写着,对不起,我要自首。
耸动的标题还是一如既往地表现出记者的水准有多低落,但自从我犯下案子之後,报纸就时常会刊登这样的标题。
对此来说,我并不感到特别。
毕竟就算是讨债集团,东西被偷了报警也不是什麽不合理的事情。
不过为何他们不是回去找更多人来讨债,或是用别的方法来讨债,又或是逼迫自己家人拿钱出来,这一点我就不得而知了。
或许这个世界上的人就是如此愚蠢吧,就我最聪明就对了。
阿……离题了。
所以我真正要说的是,在那愚昧耸动的标题之下,有一个让我感到好笑甚至有点好奇的专谈。
那是一个叫做尼玛德的家伙进行的访谈,他里面说到,他要把对不起,我要自首的犯人给绳之以法,并且在十天以内破案,让犯人不敢再犯,藉此维持世界和平。
我稍微阅读里面的文章之後,发现他是号称破解案子最迅速的侦探,有许多警方无法破解的案子都被他弄破,可以说是一位非常会弄破的家伙。
而且那都是国外十几年没有解开的谜题,总而言之,就像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一样,是一个超级侦探。
话说,我活了这麽多年,第一次知道世界上真的会有无法破解的案子耶。
那些警察到底都在干嘛阿,我这麽辛苦的工作,他们却在玩弄我的假想女友吗?
真的是,和平的世界让好事都被那些人占去了。
像我这种低阶劳工,真的只剩下悲哀的结局了阿。
一想到这个,我就打从心底感到一阵怒火。
而且,在看到那个叫做尼玛德的照片之後,我更是怒火中烧,一整个岂有此理的份为垄罩着我的灵魂。
我在心中彻底发誓,我跟这家伙势不两立,并且永久为敌,直到一方倒去,步上那个人的後尘。
那张照片上,一个看起来中年的男子手中拿着一根拐杖,嘴里还叼着一根香菸,鬼才知道那是什麽牌子,破旧的牛仔裤显示出他是非常在意外表的人,那顶黄褐色的帽子则是让他有几分冒险家的感觉。
老实说,到这里为止我都还可以接受。
毕竟有钱人有时候也会故意装穷,然後去欺骗小女生不成熟的心灵,但真正令我感到愤怒的是,他的身旁站着一位十分标致的小女孩。
金发、碧眼、纤细苗条的娇小身材,就像是童话故事里描述的公主那般,散发着一种娇媚但又傲气的高贵气质。
白色的洋装稍稍显露出那含苞待放的胴体,雪白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变得更为雪白,如同将要成熟的桃子般,水嫩的能够引发任何生物的食慾。
她露出甜甜的笑靥,就像是还不懂事的小女孩般,澄澈的眼瞳中,没有一丝一毫人性的狡诈,更没有欺骗跟伪装。
唯一有的,只有那纯洁到不行的纯洁,足以再对视的瞬间点燃任何男性的灵魂。
如果银发女孩是女神的话,这位金发女孩就是恶魔,如果银发女孩是高洁美丽的代名词的话,金发女孩就是魅惑煽情的代名词,如果银发女孩是每个人心中的圣女的话,金发女孩绝对就是藏在每个人心中最深处的淫娃。
明明外表没有差很多,但给人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,一个天一个地,两者天差地远,不可同日而语。
对,没错,银发女孩引发的是我藏在心灵深处的寄望,是我所爱之人,也是我愿意用一切去换得她一个笑容的女神。而金发女孩引爆的则是我内心深不见底的慾望,是我性妄想之替代人,也是我想要把所有的性念注入之人。
让人受不鸟的女孩。
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,我认为这一句实在是太贴切了,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一句话,能够如此贴近的形容那位金发女孩。
我的性欲在那一刻,劈哩啪啦地涌现出来,彷佛永无止尽的喷泉,马不停蹄的流泄。
没想到那个叫做尼玛德的家伙居然是个人生胜利组,真是实在可恨,让我想要在他家的浴缸中丢一点鲨鱼,陪他游玩嬉戏。
而且他就像是我的对比般,他赫赫有名,而我却没名没钱,他身旁站着美人,而我喜欢的人现在却不知道身在何处,他成功,我失败,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的对照。
我开始找寻有关那个家伙的资料,结果发现那家伙在此之前是一个秘密侦探,甚至连个人资料都没有泄漏过,一直到最近那个,对不起,我要自首的案子出现以後,他才从隐身幕中站出来。
真是个魂帐阿,明明自己过得好好的就好了啊,何必为了抓我这种不起眼的人物而大费周章呢?
况且,这家伙还是来自英德多莉国,跟台湾原本一点关系就没有吧。
越想越气,我决定要让这家伙知道知道我的厉害。
拿起叉子用力的插在牛排上,我的脑中飞快的旋转,开始计画起接下来的行动。
12.
「我再次声明,我绝对会抓到,对不起,我要自首的犯人!」
电视节目上,尼玛德站在台上如此宣言。
他带着一副太阳眼镜、还边抽着一根香菸,嘴角上斜的十七度,光是看着就让人想要狠狠地把他打在地上乱奏一顿。
尤其是他身旁的那个金发美女,我真恨不得在隐密的暗处把她给怎麽了。
今天那名金发美女穿得是一袭雪白的洋装,那若隐若现的青涩曲线,使她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煽情的味道,像是在招蜂引蝶似的,她深蓝的碧眼中闪动深邃的光芒。
若是把她抱在怀里,不知道能够享受多麽美好的夜晚。
真想要让她露出更加娇艳的表情。
我细细地盯着她,从全身上下好好细细地品尝一遍。
阳光下,那金发更显得闪亮,晶莹剔透的雪白肌肤也是水嫩的像可以挤出水来,一寸寸的让人有种像要疯狂细舔的冲动。
事实上,经由我细腻的观察,跟她对上眼的男人,裤子都莫名的多出一大块,有的甚至忍不住当场跑去厕所。
而新闻的标题则是,狂妄之对不起,我要自首。
自从看到尼玛德的报纸之後,已经过了十几天了。
这十几天,我不断的转换住处,同时一一把袭来的人打倒,并且继续着对不起,我要自首的案件。
过程中我试图用几个无辜的人当成代罪羔羊,留下许多故意跟假装不小心的线索。
但是,这位尼玛德,却像是无视我的这些作为似的,到现在案子都没有任何进展,根本就是笑话。
由於案子不减反增,所以新闻记者也是开始大量采访尼玛德,导致他今天终於是开了一场记者会。
然後,就如他所宣言的,底下的人都疯狂喝采跟鼓掌。
我是不知道他到底有什麽自信可以成功抓到我,但那种态度实在是令人讨厌。
真的让人很想要把他推进只关着男人的监狱中,让他体会一下升天的爽快。
还有,在他被关的期间,我会好好照顾他旁边的小女孩的。
就算是给予他跟我作对的奖励。
「喝!」
用力的一击射进小女孩的阴道内,我像是要捅爆某个物体,双手抓住那握起来算柔软的纤腰,用力的抽插了数十下。
在她翻起白眼後,我又暴力的操了数十下,才转身离去。
看来,该是大显身手的时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