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白雪却嫌春色晚--撩他

正文 白雪却嫌春色晚--撩他

檀歌的梦做到一半就醒了,她坐起身,就着月光端起床头柜上的药喝了口。药水冰凉,凉气一溜窜入胃里,缓解了浑身燥热。

放下杯子,她走到落地窗边往外看,月光泛着寒意,楼下的草坪上结着淡淡的白霜。其实她的失眠已经好转不少,自从那个人来到她的生活。

无数个夜色浓稠的晚上,她睡在这张两米宽的大床上,枕边一定要放件他的衬衫。

那个人穿纯黑衬衫,个子非常高,黑色额发遮住眉眼,下颌如削。靠近他能闻到拿破仑之水的味道,那味道就像他的人一样辛辣又温暖。

父亲离婚又再婚,继母带着小女儿睡在她妈妈曾经睡过的床上用她妈妈用过的梳子,甚至用她母亲的男人,掉头却对女儿说离你姐姐远一点,那个怪胎,别让她把你带坏了。

餐桌前父亲问她生活习不习惯。

她腼腆地牵起唇角。

她笑吟吟恶毒无比拿起水果刀来到继母的房间。要不是那人突然捂住她的嘴将她拖出门,她可能真的要犯下错去坐牢。

“你为什么要拦我?”她记得她甩开他的手,刀尖划破他的虎口,他眉心微折,抬手吸吮。

他长得不算非常惊艳,但是白,鼻梁挺直,一双眼睛总是暗沉沉的。看过来时有种被黑洞吸过去的错觉。

他不但不怪她,还反过来劝告他:“如果我不阻止你,将来你会后悔。”

她看着他那双漂亮的黑眼珠,突然下定决心:“你带我走吧,我跟你走。”

他失神,随即弯起眉眼,摸摸她的发顶心:“你还是个孩子。”他的手很干燥,擦过她的耳后时激起一阵古怪的痉挛,她浑身打颤。

檀歌捉住他的手,盖住自己的脸,眼泪顺着掌心滑到他手背。她哭着说:“小叔,我该怎么办?”

他是父亲的弟弟,爷爷在孤儿院收养的孩子,很聪明,是父亲的左膀右臂,将来的妻子也会是他们家的帮衬,他受了天大的恩惠,不可能离开。

檀歌哭得喉咙发痒,听到他低声叫了句:“嫂嫂。”

继母睡眼惺忪地看着他们相拥,嘴角露出了几分嘲笑:“小歌,大半夜的怎么不睡觉?”她看到了刀刃的寒光,心下一凉。

“我想带小歌去我老家念书。”半晌,小叔提出要求。

继母犹豫着:“我得跟你哥哥打个电话。”

小叔笑笑:“用不着,我已经跟大哥打过招呼。过来替她收拾行李,车就在楼下。”

继母不知他话语真假,这个男的,从她嫁过来就没给过她好脸色,行事又神秘诡谲,让人捉不到错处。

她将信将疑地打了电话, 得到那头肯定回复后才放两人离开。男人高大的身躯边牵着个娇小的女子,继母突然笑了,要是檀歌成功喜欢上这个男人也不算是一桩坏事,秦檀歌身后的财产,秦朝怎么会放任那些钱落进别人的口袋呢。

小叔不姓秦,檀歌问他为什么不改名。

他开着车,面色镇定而从容:“我的姓很少见,你爷爷说保存也好。话说回来,你在其他地方见过我这个姓吗?”

他开玩笑似的说:“那你看到可要留心了,说不定那人会是我弟弟呢。”

小叔姓逢,念作庞。单字峥。

檀歌今年高三,除了她自己家里估计只有逢峥关心她的学习。帮她找的学校也是当地最好的。

这处独栋小院子在檀歌看来已经很好了,离学校近,租金也不贵,但逢峥并不是很满意。于是请人重新装修一番,这期间檀歌就跟着逢峥住在他办公室套间。

为了将就檀歌的学习,逢峥把工作陆续搬到这座三线小城。

开学前檀歌去书店买辅导资料,尽管现在可以去网站买书,她还是习惯享受自己亲自挑选的那种乐趣。

周末的书店人来人往,逢峥举着五三:“我读书那会儿也做过,这些题型基本没怎么变。”

檀歌从他胳膊底下钻过去看:“我不信。教材都换了好几趟,题型怎么可能没变。”

逢峥看着她微红的侧脸,假装不知道她的小动作。指着其中一道物理题给她解释,檀歌学理科,一会儿就听懂了,她捧着书点头:“那这本也买了。”刚好回去可以蹭点免费的辅导。

结完账出来,檀歌挽着逢峥的手,身体靠得很近,软软的胸脯在他胳膊上蹭来蹭去:“峥哥,我肚子饿,去吃烧烤吧。”

逢峥不动声色地抽出手,翻过手牵她:“没大没小,叫小叔。”

“就大四岁,有什么呀。”

檀歌笑嘻嘻地把书往他怀里一放,跑到前方一块粉色路牌下,指着头顶喊:“峥哥,快,帮我跟我爱豆合个影。”

路牌上的年轻男星非常帅气,就该是这个年纪女孩子喜欢的。

逢峥一手抱着沉甸甸的书,一边拿手机手忙脚乱,手机没找到,书还掉了。檀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,跑回来报过书,把他拉到路牌下。

逢峥不明所以,就看到檀歌抓住一个路人,把手机递过去:“能帮我们合个照吗,拜托了。”

照片里她笑得很甜,逢峥看起来则挺冷淡。檀歌啧了一声,但也不错啦。

最后还是去吃了檀歌心心念念的烧烤。

逢峥老家云贵川这一带的口味都很重,檀歌吃得一面叫辣一面停不下来:“太好吃了吧,都说少不入蜀,老不入川,真想一辈子住在这里算了。”

逢峥竟然神奇的不吃辣,檀歌强行喂了一串牛肉,他勉强吞下去后立刻喝了一大杯水。檀歌笑他:“峥哥,你一点都man,辣都吃不了,亏你还是这里人呢。”

逢峥冷笑了两声:“呵呵。”

随即拿起面前的肉串一串接一串吃了起来,檀歌看得目瞪狗呆,阻止他:“不能吃不用勉强。你要伤胃也不用这样。”

逢峥理都不理她。

檀歌喝了不少啤酒,吃得肚子很撑,她歪头看了看逢峥被辣得红通通的嘴唇,歹念涌上心头,想到做到,俯身亲了上去。

逢峥愣了足足三秒。

檀歌漱过口,嘴里一股甜蜜地樱桃味,她伸出舌头,本能似的追逐着他的齿端,软软的舌尖磨得他嘴唇发痒,不但嘴唇痒,身上每个地方都很痒。

他捧住檀歌的小脸,往后慢慢退开。

檀歌缓缓睁开眼,眼底一派朦胧水光,她不甚在意地身后摸了摸他的嘴唇:“被生气啊,峥哥,我把我喜欢的东西都给你看了,别生气了啊。”说着又亲亲他上下滚动的喉结,啧,生气也好性感。

说起来檀歌是个很无赖的人。

逢峥被自己一时的意乱情迷打乱思绪,他把她的脑袋往自己怀里一带,结了账,抱起她往停车场走:“回家吧,你喝太多了。”

檀歌胡乱点点头,在他怀里也不安分,一会儿摸摸他的下巴,一会扯他的扣子。很是磨人。

开车门时,逢峥把她放下来,她不依不饶地拽着逢峥的领带索吻,逢峥被她闹得心烦气躁,捧住她的小脸,恶狠狠地压下来。他身上那股辛辣又温暖的烟草味直往檀歌鼻尖钻,他的嘴唇很软,舌头像灵活无比,不像檀歌只会打着擦边球的方式撩他。

檀歌被亲了个晕头转向,然后她通红着脸,往他怀里一砸,竟然睡过去了。

逢峥无奈地笑笑,笑完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。

檀歌醒来就把那晚发生的事忘了个精光,她如常上学做作业,就是很好奇为什么逢峥不怎么来看她了。他不来看她,让她怎么撩。

对着空气吗。

一年过得很快,檀歌顺利考到了逢峥曾经念过的大学,当了他的学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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