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谁有病--第14章 勃起的状态

正文 谁有病--第14章 勃起的状态

关小娟非常温柔,非常认真,也非常地充满了爱意,她用一只柔软而温暖的小手,从我的脸上慢慢地向下抚摸,一直抚摸到了我的小弟身上。

这样的场景如果把两个人的角色互换一下,也就是说假如是我正在抚摸关小娟,而关小娟被我绑在床上,她会不会告我强奸?

我肯定不会告关小娟强奸,她这样绑着我,这样温柔地抚摸我,怎么说也不能算是强奸,最多算是花式按摩。

当然,就算我告关小娟强奸在法律上也不成立,因为法律条文里有关强奸罪是这样说的“以暴力手段胁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” ,这一条文明确指出,强奸罪是男攻女受。

而此时的状态明显与强奸罪的定义不同,此时明显是女攻男受。

就算我撕破老脸在法官面前哭着喊着被女人强奸了,也会成为世人耻笑的受害者,人们会笑话我而不是同情我。

他们非但不会用道德的大炮去轰击关小娟,反而会把同情的目光投向她,并且把道德的臭狗屎扔在我的脸上。

他们会说:“那个傻逼,自己没用,一个大男人能被女人强奸了?天大的笑话,那女孩太可怜了,身子给了男人竟然成了强奸犯,太不值得了。”

假如是我强奸了关小娟,那么他们的看法就完全是另一个立场:“看那男人,强奸犯,管不住鸡巴,把人家女孩给糟蹋了,那女孩太可怜了,竟然爱上一个强奸犯,太不值了。”

说来说去,特么的这都是我的错,因而,我肯定不能去告关小娟,我非但告不赢,还会惹来一身臊。

而且,而且关小娟除了把我的手脚绑在床上,她并没有用语言威胁我,也没有用暴力的动作对待我。

此时,她正无限柔情地吻着我的双唇,而我也正在回吻她,也就是说,我和她是有互动的,这当然不能算是违背我的意志,这说明我也想吻她。

只不过这种吻是出于理性的道义(不是道德哦)。

我不太喜欢用道德这一个词,我认为道德被世人玩烂了,道德这玩意就是一坨臭狗屎,人人手里都有一坨,随时准备扔向他人的脸上。

我之所以出于理性的道义,是出于对关小娟的爱,是的,是爱,是喜欢,是一切关于见到美好事物就心情愉悦的那样一种状态。

而我用道义而不用道德,是因为道义是在我心中自省的东西,人首先要懂得道理,懂得为人之道,对他人对世间万物要有义,有情有义。

我懂得道理,我知道关小娟喜欢我,她爱我,而我也是有情有义的人,我喜欢关小娟,虽然我的身体里没有催生出性欲望的化学反应,但是,这不妨碍我出于道义去回吻她。

关小娟非常温柔地从我的嘴唇向下吻去,她一点一点地吻到了我的下体,而我的下体的小弟仍然无动于衷,仍然如软面条一般耷拉着头。

如果有女人不了解男人这鸡巴在无性欲状态的样子,我可以不厌其烦地详细描述一下。

男人的鸡巴正常状态下是软的,一般的长度在七公分至十五公分左右,这是在平常状态下。

而在勃起状态下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鸡巴硬了,长度会达到十五公分至二十五公分。

这种硬起的状态会由二种情况引发,一种是尿急,这并不是被尿水憋的,而是因为尿水的作用下,引发了鸡巴海绵体受到刺激而勃起。

另一种情况勃起就和性有关系了,男人看到美女,看到女性的隐私部位,甚至闻到女人的体香,或者看了情色影视,都有可能引起鸡巴的勃起。

我说了这么多,目的就是想解释我目前的状态,我是真有病,因为我此时的鸡巴是软的,只有大约十公分左右。我正常勃起在十五公分左右,这也许不太准确,我没有用尺子量过自己的鸡巴,谁特么没事量这玩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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