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肉肉女才惹人爱呢 (1V1,都市,綑绑)--遇故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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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 遇故人

穿着有跟鞋的曹一帆和林靖一起走到《樱花居》,双腿已有些累,她心里庆幸Boss是VIP,不用排队,但嘴上还是忍不住想损他:「林总,你出来吃饭怎麽没驾车呀。少有呢。」

林靖抓了抓头发以掩饰眼里的尴尬,尽量以平日的语气说:「看天气好,就想走走。」

「没想到你还挺会过日子⋯⋯哇!很多人!」他们説着就走到了《樱花居》正门,话还没说完,就被眼前轮候入座的人群吓到。

「没事儿,我刚才已发讯息给店家,直接进去就行。」林靖气定神闲地安抚道。

在他们快要进门时,人群中突然有人叫住了曹一帆。她回头探看,只见四个白领从轮候的位置中走了过来。

「果然是你,帆帆学姐!」首先前来的是一个矮个子女生,样子和声音同样可爱、娇嗲。

「Hi,小帆。」跟在她身後的是一个俊朗、挺拔的男生,他给了曹一帆一个非常阳光的大笑容。

曹一帆先是定住一愣,打量二人几秒後,马上展示从林总身上学来的商业式微笑,跟他们打招呼:「你们好,好久不见。」

男生上来与女生并排而立,其余两个人也紧跟在後,女生顺势挽住男生的手,自然得像一对老夫妻。曹一帆注意到这个动作,笑容不自觉地僵硬了些。她敛下眼中轻微得不能再轻的涟漪,问:「你们还是那麽恩爱呀,结婚了吗?有小孩吗?」

「学姐不要取笑人家啦!人家哪像生过小孩的人。」女生害羞地笑倒在男生怀里,挽住男生的手又改为与男生十指紧扣,然後把两只紧扣的手举起,边展示纤指上的钻戒边说:「不过有人已经求婚了。」

那钻戒闪烁生辉,灿发着亮白的光,份外刺眼,份外刺曹一帆的眼。

「恭喜呀!祝福你们。」曹一帆笑得更开,笑得没心没肺。

又这样笑了?林靖觉得很可疑,似乎她每次想掩饰甚麽,就会这样笑。

「谢谢学姐!」女生也露出了天真的笑容,又仰头问身旁的未婚夫:「我们请学姐来参加婚礼好不好?她见证了我们的爱情!」

男生低头,宠溺地看着未婚妻,道:「好,你说甚麽都好。」

「咳咳。」林靖轻轻咳嗽,不想再莫名被喂狗粮。

机灵的曹一帆意识到他的不耐烦,就马上介绍说:「噢⋯⋯他们是我的学长和学妹,还有⋯⋯」

「同事,我们在同一个公司上班。」男生接话,手指在四人中间绕圈圈。

「哦⋯⋯他是我的上司。」曹一帆也介绍林靖。话是看着男生的眼睛说的,刚才聊天一直只看着女生,这下她总算敢看清楚男生的容貌了。

他成熟了不少,但依旧爽朗如少年,她想。

曹一帆以为自己波澜不惊,林靖却洞悉到她这一眼并不寻常,而且从这四人出现起,她的肢体、表情都处於僵硬状态,没放松过。

「你好,我叫李明康。」男生率先取出名片向林靖递去。

林靖却慢条斯理地整理袖子,神态自若,也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故意把对方晾在那儿。他身高虽不及李明康,但由於始终不给对方任何眼神,倒显得高傲与疏离,隐隐有种霸气。

曹一帆跟了他一段时间,自然懂他的意思,但凡他整理袖子或领带,即表示他对此人无兴趣,不愿与对方交换名片或不愿透露身分。

「谢谢。」她替林靖接下名片「这位是林先生,其实我是他的临时秘书,真的很抱歉,我忘了带他的名片,日後有机会再为几位补上吧。」话毕,她瞥了一眼李明康的名片,上面的头衔是某保险公司的资深寿险顾问。

原来大家毕业後,似乎都没有混得很好嘛,曹一帆想,尽管在学校里风头一时无两,出了社会,站在真正优秀的人面前,马上高下立见。她心里顿时舒坦了不少,但同时笑自己孩子气,竟把二人比较。

李明康毕竟是做保险的,这种被拒绝的情况他还见得少吗?自然没表露任何不满,但心里如何想就没人知道了。

李明康的未婚妻出来打圆场。

「没关系,林先生,我叫陈颖。」也把自己的名片给了曹一帆,然後马上转移话题:「对了,学姐你们也是来吃饭的吗?」

「是的。」

这不是明知故问吗?不是来吃饭,干嘛会出现在门口,曹一帆想。

「你们不介意的话,不如跟我们一起吧?快轮到我们的号了。」陈颖依然笑咪咪的,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。

「呃⋯⋯谢谢你的邀请,不过林先生公务繁忙,所以我们已预先订了位置,本来正要进去呢⋯⋯不如我们下次再约?」曹一帆说的是实话,但也带点幼稚的私心,暗示她的上司身份尊贵。

「哇⋯⋯原来林先生是VIP?不知能否顺便带我们进去见识见识贵宾室呢?」陈颖这话是略过曹一帆,直接对林靖说的,语气、表情要多甜有多甜。

曹一帆心里很是懊悔,她本想狐假虎威,给他们一个下马威,没想到陈颖脸皮这麽厚,竟想蹭林靖的VIP身份,而且还和以前一样,仗着自己长得娇小可爱,配以无辜的神情,嗲声嗲气地攻略男生,从中讨些好处。

「既然是曹秘书的朋友,当然可以。」林靖终於说话了,还无视林明康与陈颖的关系,看陈颖的眼神甚是轻佻。

这不是硬生生的flirting吗?果然男人都喜欢这种!曹一帆心里很是不满,偷偷瞪了林靖,又瞟了一眼李明康,只见他仍然一脸柔情地看陈颖,想必是已经习惯了她的矫揉做作。

於是,一行人鱼贯而入《樱花居》。

得知贵宾到来,《樱花居》老板亲来迎接,是个穿传统和服、风韵犹存的中年妇人。

林靖小声跟她交代了几句,她给他回了个九十度鞠躬,然後便为他们作入席安排。餐馆大厅人多吵杂,其他人都听不到林靖说了甚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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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《樱花居》的贵宾室置於後庭,远离大厅和厨房,甚是幽静。所谓的贵宾室其实是一间间日式和室,地上铺满榻榻米,以拉门把室内空间分隔开。

老板先为林靖和曹一帆安排座位,把他们引到一间向阳的和室。绿油油的榻榻米上洒落几滴阳光,很是闲适、惬意。商业闹市里竟有此等风情的餐厅,难怪人们都慕名而来。

曹一帆估计林靖刚才跟老板说的事就是这个吧?带李明康他们进来,可以,但不代表能让他们随便拼桌,共处一室。

「帮我买包菸,回来时顺便在大厅把菜、餐饮点好,点你喜欢的就行,价格无碍。」曹一帆都还没落坐,林靖就这样吩咐她。

「菸?你不是不抽菸吗?」她有点错愕。

「应酬用,去吧。」

「哦。」

她离开以後,林靖便听见隔壁的动静。

《樱花居》开在这商业地段,VIP自然不少,毕竟S市的大公司都集中在这里,所以他们在每间和室中间都建了拉门,VIP太多时就把拉门关起,把一间和室变为两间。林靖是知道这里的设计的,还故意让老板安排李明康他们在一门之隔。不知就里的人会以为自己处在独立的房间里,然其实是与别人共用一间,他们现在就是这种情况。

一般来说,关门以後,两个空间的声音是不通的,但和式门不同普通门,且林靖听力好,就另当别论了。

「那个就是你说⋯⋯在大学时期死赖蛮缠明康的胖子?」不是甜腻的女声,林靖估计是同行的女生。

「对!就是她!」这个才是陈颖。

她们似乎以前就讨论过曹一帆。

「难怪追了明康三年都不成功,真的有点肥腻,恶⋯⋯」女生作势要吐。

「你也想吐吧?更何况是我的明康,所以那时我压根儿没把她当成对手。」陈颖得意洋洋地说。

「没你们说得那麽夸张吧?刚才那女生顶多是丰满些,我觉得长得倒是挺不错的。」同行男生插话,不是李明康。

「她现在确实没大学时胖,但也不见得美,所谓一白遮三丑,一胖毁所有嘛,你何曾见过帅哥牵一头猪出去?而且她以前真是恐龙级别的,被她踩一脚会直接投胎的那种!」陈颖说得非常夸张。

「哈哈哈⋯⋯你嘴真欠!」同行女被逗笑了。

「我说的是真的!她那时还不会化妆、不懂打扮,丑死了!」

「不过⋯⋯你不是说你进大学没多久就跟明康交往了吗?她何来追明康三年呀?」

「这得怪他!你别看他一副善良、明朗的样子,其实一肚子坏水!怎麽说呢⋯⋯我们能在一起,恐龙姐算是红娘吧?」

「怎麽说?好想知道你们的爱恨情仇!」

「大学迎新时,恐龙姐负责带我那组,我跟她玩着玩着就熟络了,那时她二年级,明康三年级。後来其他人跟我说她一直在追系草,追到全系皆知,我就很好奇系草长甚麽样的⋯⋯唉,反正再後来我就透过她认识了明康,三人一起玩了段时间,我俩就交往了。」

「蛤?她明知道你们在一起了,还敢继续追明康?」

「那时候她每天都给某人送早餐、晚餐,节日又送礼物,某人就舍不得把真相告之呗。」陈颖这话说得稍稍有点酸。

「我只是想能省则省,把钱留着给你花。」林明康终於发言,为自己辩解。

「他可不是全为了我,是为了身边有个免费佣人可以使唤!打水呀、取快递呀、跑腿呀、洗衣服呀都让学姐做。不过学姐也恶心,连内裤都愿意帮他洗!不过反正有人替我照顾他,我也轻松多了,而且那个人对我又没有威胁性,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跟他地下情咯。」

「这麽听来,你们都有点坏哦,耍了人家几年,大学青春浪费了,美好回忆也没留下。」同行男生说了公道话。

「你怎知人家没有美好回忆留下?明康毕业前才跟她说追到我了,那拒绝的话说得可体面、可文艺了,说不定她现在还爱着他、觉得他是『白月光』呢!」陈颖又酸溜溜地说话了。

「毕竟是我的错,拒绝她时当然想把伤害降到最低。你就别再计较了,我最後还是你的,没人能抢走。」李明康安慰道。

「就算受伤害也是她活该!旁人都能看出你不喜欢她,她还不死心!知道我们交往後,还敢绑个大蝴蝶结、穿那种薄纱裙来挽留你,简直是司马昭之心!恶心死了!」

林靖在隔壁已听不下去。整间和室几乎降到冰点,似乎下一秒就能生出雪花来。他本只是好奇曹一帆突然变得拘谨的原因,姑且观察一下那四个人,没想却听到两个人渣的垃圾恶行。

弄清原因,他就知道该怎麽做。

他寒着一张脸,起身,想出去找人来把拉门打开,没想到甫踏出和室,就在走廊碰到默默垂泪的曹一帆。显然她也听到那些人的对话。

林靖把她拉到走廊对出的和式小庭院,质问道:「不是让你去买菸吗?」手却温柔地为她拭泪,害曹一帆怪不好意思的。

「忘了带手机,回来拿。」她赶紧收敛情绪道,觉得有点尴尬。

看在林靖眼里,却是故作坚强,顿时怒火中烧。他像宠女儿般宠着的宝藏女孩,竟曾被那样糟蹋!

「哭甚麽?不如重施故伎,我帮你报仇!」他捏了捏她哭红了的鼻子说。

原来林靖想重演张舒婷、苏文杰订婚时那一幕,不把他们怎麽样,只要他们羡慕、嫉妒、恨,心里暗爽一回。曹一帆却不同意,表示自己已经不介怀过去的事,会落泪也不过是一时感触。

他们以为曹一帆甚麽都不知道,却不知有一个陈颖的朋友,因看不过二人的行为,偷偷把真相告诉了她。她就是从那时起,身心受挫、对人失望,决定再也不能轻易爱一个人、不能强求、不能一头栽进暗恋的粉红泡泡里。

虽是早就知情,但亲耳听他们说,难免掀起了一点情绪,但仅此而已,她不想林靖陪她做幼稚的报复。

其实林靖爬到今天的位置也算是一步一脚印,以权势、地位打压人、显摆,不是他爱做的事,然而曹一帆的眼泪像滴在他心尖上,让他特别难受,他平生最讨厌跟别人分享,包括欺负人的权利。能让她哭的人只能是他!

「乖,照我说的做。」林靖像哄小孩那样说,拳头却是紧握着的,眼睛也往和室的方向看去,眼神凌厉。

「真的不用,我只是⋯⋯今天有点多愁善感。对他们已经没有恨。」曹一帆摇摇头说。

其实她更为自己的身世难过,好像从小到大,各个阶段,都没甚麽快乐的回忆,最幸福的时候,是写作时,投入在故事里,但那些终究是故事,是虚假的,不是真正的快乐。

「有些事,要正式了结,才算真正翻篇,人生才能顺利往前走,知道吗?」他捧住她的头,脸碰脸地对她说,硬要她看着自己眼睛。他语气温柔,眼里都是疼惜,不像讲大道理,更像是蛊惑人心。

「我⋯⋯不知道。」

「你若不配合,我就按自己的方式玩咯,反正我很久没下狠手了,正好练练手。」他笑说。这笑让人头皮发麻。

「不!好,我配合!反正刚才已经幼稚了一回,也不差这一下。」她指的是换玩偶的事。她觉得自己若不配合,林靖似乎会很容易失控。这个商场鬼见愁!她近来听太多他打击对手的事了,猎物一旦被他盯上,必不会有甚麽好下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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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月的话:

本想一章把这情节写完,写着写着觉得还是分两章好了。下章快好了,稍後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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